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5月1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6]29号)。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相关议案,根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监管要求,将募集资金总额由21.66亿元调减至19.47亿元。
2016年12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7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63700号)。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7年2月13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并相应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2017年6月2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重新取得《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7]37号)。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63700号)。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于2017年8月4日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投入进度的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将募集资金总额由194,700万
元调减至166,986万元。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面沟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良好,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终止后,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监管环境和资金环境的变化,积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和渠道,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