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11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1.11 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 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组织的工作经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