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1-057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劳斯”、“公司”)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923.06 万元用于南京天华化
学工程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以下简称“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45,235.66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2,687.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部分设
备尾款、质保金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1790
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
39,754,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2.50 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9,69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23.0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993 号)。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达到预期
建设目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南
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45,235.6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687.40 万元。
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由于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尚余部分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后续公司(含子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2,687.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部分设备尾款、质保金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
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克劳斯使用南京天华二期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克劳斯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克劳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克劳斯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