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579 沪市 克劳斯


首页 公告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 2024-062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中化财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
      务期限为 3 年。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
      金融机构,公司本次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开拓融资渠道,交易遵
      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
      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化财司的日均存款额为
      折人民币 72,999.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化财司存款余
      额为折人民币 95,674.18 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 12 个
      月内与中化财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 11 次,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34,85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中化财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
      额人民币 34,855.00 万元,均未超过协议约定金额。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中化财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非银行金融
机构,公司与中化财司于 2022 年 1 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了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中化财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服务期限为 3 年。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化财司的日均存款额为折
人民币 72,999.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化财司存款余额为折人民币 95,674.18 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与中化财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 11 次,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34,85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中化财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34,855.00 万元,均未超过协议约定金额。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中化财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4 日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3 层

  4.法定代表人:夏宇

  5.注册资本:60 亿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十一)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二)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7.中化财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中化财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化财司单体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 652.7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07.56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 541.01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 405.27 亿元。2023 年
度实现利息收入 14.00 亿元,手续费收入 0.06 亿元,利润总额 7.08 亿元,净利
润 6.00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化财务公司单体财
务报表(未经审计)列报的资产总额为 625.98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10.3 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 511.35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 410.12 亿元。2024 年度 1-
9 月实现利息收入 10.41 亿元,手续费收入 0.06 亿元,利润总额 3.23 亿元,净
利润 2.76 亿元。

    三、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及成员企业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营业终了的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拾亿元整;

  对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可以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但承诺对存款进行存放时只存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银行机构,以保证存款安全性;


  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支付存款本息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将乙方向该未按时受偿的甲方或甲方下属成员企业发放的贷款与乙方应向其支付的存款本息进行抵销;

  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及成员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免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合授信服务额度以乙方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甲方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及成员企业需求;

  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将按甲方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签章,且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对任一甲方成员企业的违约责任。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化财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锋、龚莉莉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7 名,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中化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充分地反映了中化财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化财司的资金风险,维护了资金安全,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且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尚需股东会审批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