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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黄海: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4-24

证券代码:600579 股票简称:ST 黄海 公告编号:2010-013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财务公司为
    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将放弃
    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和融资风险等,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损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公司
    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由财务
    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之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在
    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6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实际表决董事共3 人(全部为
    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
    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1996 年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并于2009 年完成重组的,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成员单
    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3250 万元,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00000000019620 号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00072668 号
    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之子公
    司。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
    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本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
    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
    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
    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
    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
    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
    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项本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100%
    90%
    46.33%财务公司资金实力雄厚,金融服务经验丰富,本次协议签订后,由其向本公
    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
    方,对本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有利于双方合作,为本公司提供更优
    质全面的金融服务,此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构成任何损
    害。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协
    议,有助于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整合,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和长期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以上关联交易将是长期持续的而且是必要的。上
    述关联交易协议均由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等价有偿原则订立,该
    等协议的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没有内幕交易行为,体现了诚
    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予以回避,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
    联股东利益之情形,以上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
    2、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