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化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交易对方/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八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及时向祥源文化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祥源文化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权益。
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祥源文化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声明:“本公司同意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法律顾问声明
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本所已对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所就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拟购买资产审计机构声明
拟购买资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等专业报告相关内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因援引本所出具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声明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相关内容,本所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评估机构声明
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己阅读《浙江祥源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确认《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5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凤凰祥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 第 2166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张家界黄龙洞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7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齐云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8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杭州小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9 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5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凤凰祥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6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张家界黄龙洞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7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齐云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8 号)、《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杭州小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2169 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祥源旅开所持有的百龙绿色 100%股权、凤凰祥盛 100%股权、黄龙洞旅游 100%股权、齐云山股份 80%股份和小岛科技 100%股权;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000 万元。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权益汇总
的评估值为 164,405.46 万元,根据相关标的资产的收购比例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合计评估值为 163,181.56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63,181.56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14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祥源文化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2022 年 8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对本次交易补充有关审计、审阅、评估报告等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的交易价格、发行数量、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募集配套资金进行了调整,其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此前
的 173,102.22 万元调减至 163,181.56 万元;发行数量由此前的 418,121,314
股调整为 394,158,357 股;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由此前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调整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配套募集资金金额由此前不超过 40,000 万元调整至不超过 3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标的资产范围、发行价格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范围的变更,拟减少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未超过 20%,因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