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
转让涉及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566 号
(共二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目 录
声 明......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2
五、评估基准日......13
六、评估依据......13
七、评估方法......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3
九、评估假设......24
十、评估结论......2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8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29
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31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63
四、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国有产权登记表......65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67
六、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236
七、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238
八、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239
九、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240
十、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241
十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244
十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45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250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
转让涉及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566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拜特”)。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浙国贸经发〔2021〕
141 号《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康恩贝转让贵州拜特 100%股权项目立项的批复》,康恩贝拟进行股权转让,为此需要对贵州拜特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贵州拜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贵州拜特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贵州拜特申报的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按照贵州拜特提供的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99,473,970.51
元、6,765,582.17 元和 192,708,388.34 元。按照 2021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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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487,831.66 元、14,138,939.30 元、193,348,892.36 元和 193,348,892.36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贵州拜特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03,643,612.64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零叁佰陆拾肆万叁仟陆佰壹拾贰元陆角肆分),与账面价值 192,708,388.34 元相比,评估增值 10,935,224.30 元,增值率为5.67%。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
转让涉及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566 号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4 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
2.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 1 号
3. 法定代表人:胡季强
4. 注册资本:266,732.02 万元人民币
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24161N
7. 登记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范围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材料及敷料的制造、销售,五金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脑软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健身器械,汽车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拜特”)
2.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3. 法定代表人:赖忠义
4. 注册资本:12,500.00 万元人民币
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22240025P
7. 登记机关: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药品、消毒杀菌产品、保健品。)
二)企业历史沿革
贵州拜特(原名贵州兴业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7 月 16 日,初始注册资
本 21 万美元,由香港第一兴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1998 年 2 月,贵州拜特注册资本增加至 31 万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均
由股东香港第一兴业有限公司缴纳。
2005 年 3 月,香港第一兴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贵州拜特股权全部转让给 First
Capital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
2006 年 4 月,贵州拜特注册资本增加至 151 万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 120 万美元
均由股东 First Capital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 缴纳。
2012 年 4 月,First Capital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贵州塑力线缆有限公
司和贵州得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贵州拜特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