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0
湖 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3,184,823,722.2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
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21,806,660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961,700 股后的股本数 920,844,960 股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197,098,448.00(含税),占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2.41%。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20,095,64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因此,上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和 2023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合计为1,217,194,092.00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1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