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方贺兵、刘佳东、方林宾、昆阳投资、何荣、张远帆、白智勇(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汀科技”)59.99%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昆汀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99.99%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6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交易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已经正式聘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
独立财务顾问。
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沟通、完善,无法在原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 5 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在此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6)。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完善本次重组其他相关事宜,并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待公司及有关各方进一步完善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