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02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闫希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天士力中医药文化交流和展示中心的议案
该项目运用自有资金投资4990.40万元,在天津北辰科技园区建设天士力中医药文化交流和展示中心,用于开展中医药发展史、知名药学家及著作、典型中药材和著名方剂、现代中药标准和发展、典型的中医药制备工艺和设施等项目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建筑面积为14055.5平方米。项目建设后,一方面,通过向专家群体、广大消费者及国际各界人士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和现代中药科技和概念,产生广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带来直接的效应,有力带动市场营销工作;同时通过品牌建设提升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天士力培训中心的议案
该项目运用自有资金投资3459.84万元,在天津北辰科技园区建设天士力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用于开展员工培训、专家培训及消费者培训工作,建筑面积为11124.5平方米。目前,公司拥有员工2400余人,其中市场营销人员1400余人,员工培训成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项目建成后,将使公司的培训活动更加规范、科学和系统,节约大量培训费用支出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北辰科技园区-12号”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27765000元,购买“北辰科技园区-12号”土地使用权,该块土地面积为94205平方米(折合141.3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已完成七通一平。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经理办公会授权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提高公司市场应变能力,根据修正后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获授权利,董事会对经理办公会授予以下权限:
1)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经理办公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货及其各种类型的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种)的权限,在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投资余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经理办公会运用公司资产为自身或符合规定的他方进行担保的权限,在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担保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
3)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经理办公会向金融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权限,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借款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
4)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外,经理办公会运用公司资产对外非高风险投资的权限,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投资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
5)经理办公会决定出售资产、收购他方资产或与他方置换资产的权限,在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资产净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
6)经理办公会为社会公益或合理商业目的无偿捐赠捐助的权限,在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发生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5%;
7)除上述事项外,为履行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职责,经理会运用公司资产的权限,在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发生额不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经理工作细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