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23日在南京市苜蓿园大街69号月牙湖会所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0,735,0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对南京十运会赛马场挂牌出让项目竞买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3、对南京聚宝山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4、授权董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5、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兴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选举王祖治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3)选举干泳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4)选举徐水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5)选举周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6)选举徐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7)选举刘志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8)选举李爱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9)选举安同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6、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2)选举孔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7、合作投资开发马群科技园项目的议案
赞成票100,735,07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3日在南京市苜蓿园大街69号月牙湖会所召开,董事会成员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陈兴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3日在南京市苜蓿园大街69号月牙湖会所召开,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夏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