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1-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0 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用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勤万信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
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
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
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前身为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2 年,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7-8 号,目前拥有 100 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 29 人。
2、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止 2019 年末中勤
万信共有合伙人 69 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481 人,全体从业人员 1,294 人,从
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132 人。截止 2020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 66 人。
3、中勤万信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36,71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2,6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316 万元,审计家数 4,30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家数 34 家。
4、截止 2019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3,632 万元,未发生过
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5、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信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艳,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艳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
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过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的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了解和考察,我们认为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良好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及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