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 号)核准,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1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16 号文同意,于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豫光转债”,债券代码“110096”。“豫光转债”
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自 2025 年 2 月 1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025 年 11 月 14 日,“豫光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豫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2025 年 12 月 19 日,
“豫光转债”赎回完毕,“豫光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因“豫光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9,262,698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090,242,634 股增加至 1,209,262,698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1,090,242,634 元变更为 1,209,262,698 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 1.07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1.07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024.2634 万元。 120,926.2698 万元。
第 4.07 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 4.07 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90,242,634 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 1,209,262,698 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