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0-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发出了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0年5月22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
形式发出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26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安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108,858,7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9%。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107,694,8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8%;通过
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1,163,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公司各方面条件均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
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配股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条件。
同意票为108,378,3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6%;反
对票为397,1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6%;弃权票为83,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08%。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401,0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7%;弃权票为120,3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1%。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201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269,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68,480,748股。配售股份不足1
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
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
股份。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72,7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4%;弃权票为148,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4%。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
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
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同意票为108,334,6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72,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4%;弃权票为151,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4%。
4、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售股
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
同意票为108,334,6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75,5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5%;弃权票为148,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3%。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拟投资于:
(1)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投资总额23,911万元。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9,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4%;弃权票为151,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4%。
(2)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投资总额4,759.4万元。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3,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3)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
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
同意票为108,334,6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6,9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4%;弃权票为157,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4%。
(4)剩余部分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
资金。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4,1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4,1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7、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
股份。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4,1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8、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3,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同意票为108,334,6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6,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4%;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4%。
10、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
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3,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以上配股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
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配股发行A 股股票,公司本次配股发行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 亿元,拟部分投资于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
利用工程项目和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
流动资金。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3,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票为108,337,40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52%;反
对票为363,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33%;弃权票为15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1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
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配股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