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 2024-02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 年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孟祥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孟祥红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工资总额 2023 年清算结果和 2024 年预
算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为 24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含税),合计为 300 万元(含税);聘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 2024-027)。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宝桥处置桥源公司所占宝桥宗地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金额(437.89 万元)处置土地使用证号为:宝市国用(2010)第 032 号,面积为 16842 ㎡的宗地。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重工处置湖口煤气站资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以不低于评估金额(662.81 万元)由政府收储其湖口煤气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装备转让所持中铁山河全部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参
股公司中铁山河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并考虑评估基准日后的利润分配事项,该等股权的评估值为 6,589.23 万元(尚未经国资有权单位备案),挂牌价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投资建设黄山旅游 T1 线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组成的联合体以及政府出资代表按约定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公司出资 2,230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1%(项目总投资如有调整,联合体成员按各自持股比例相应调整出资额)。由于董事杨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项目投标负面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孟祥红先生简历
孟祥红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加入山海关桥梁厂,2001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先后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道岔室主任,道岔设计处处长、专家工程师,首席专家、新铁德奥道岔公司技术副总监,道岔车间
主任。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先后担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
备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
室)副部长(副主任);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
公司生产监管中心(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截至公告日,孟祥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