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25亿元到10.79亿元,同比减少55%到95%。
2.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7.83亿元到21.01亿元,同比减少280%到330%。
3.长园和鹰相关问题尚在核实,公司起诉智能工厂客户上海峰龙,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尚无开庭时间安排,长园和鹰智能工厂项目及部分设备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疑问,可能导致对2016年、2017年长园和鹰及公司合并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主要包括相关收入冲回、损失确认、业绩补偿确认和商誉减值,具体处理方式和影响金额尚需核实。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公司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25亿元到10.79亿元,同比减少55%到95%。
2.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7.83亿元到21.01亿元,同比减少280%到330%。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639.42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687.82万元。
(二)每股收益:0.8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营业收入
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降。智能电网设备主力公司长园深瑞在电网主业中稳居行业前列,新产业开拓取得突出成果,其中配网业务在一二次融合及成套市场中份额居前,智能电网设备板块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亿元到6亿元,同比增长16%到20%。智能工厂装备板块和电动汽车材料板块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资产减值
(1)中锂新材商誉减值
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收购中锂新材66.35%股权并确认商誉13.25亿元。受原主要客户深圳沃特玛、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以及锂电池隔膜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中锂新材2018年度业绩大幅下降,导致中锂新材商誉出现较大减值风险,预计2018年度该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约为商誉原值的40%-60%,具体金额尚在与年审会计师和评估机构确认中。
(2)长园华盛商誉减值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长园华盛8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5.76亿元对价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80%长园华盛股权。本次交易达成后将导致长园华盛商誉出现较大减值风险,预计2018年度该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约为商誉原值(商誉原值为5.13亿元)的
40%-60%,具体金额尚在与年审会计师确认中。
(3)OptoFidelityOy(简称“芬兰欧普菲”)商誉减值
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收购芬兰欧普菲100%股权并确认2.47亿元商誉。芬兰欧普菲业绩承诺期(2017及2018年度)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导致芬兰欧普菲商誉出现较大减值风险,预计2018年度该项商誉减值计提金额约为商誉原值(商誉原值为2.47亿元)的15%-30%,具体金额尚在与年审会计师确认中。
2018年度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总额约为8-13亿元,约占2017年度商誉账面价值54.76亿元的15%-24%。
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所处市场发生变化。除商誉出现减值风险外,公司将按照谨慎性原则对相关业务的存货、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金额尚在与年审会计师和评估机构(如需)确认中。
3.长园和鹰相关问题
长园和鹰相关问题尚在核实,公司起诉智能工厂客户上海峰龙,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尚无开庭时间安排,长园和鹰智能工厂项目及部分设备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存在较大疑问,可能导致对2016年、2017年长园和鹰及公司合并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主要包括相关收入冲回、损失确认、业绩补偿确认和商誉减值,具体处理方式和影响金额尚需核实。
(二)非经常损益影响
1.投资收益
(1)出售长园电子75%股权相关投资收益,公司2018年度完成出售长园电子75%股权事项,确认相关投资收益约9.51亿元,包括出售75%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剩余25%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2)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投资收益,公司2018年度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相关投资收益约2.99亿元。
2.业绩补偿
公司2017年9月完成收购以约欧元3,524万元对价收购芬兰欧普菲100%股权交易,由于芬兰欧普菲业绩承诺期内(2017及2018年度)业绩未能达到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人应对公司进行补充,预计补偿金额为交易对价的15%-30%,将从公司尚未支付的对价余额中进行扣除。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业绩补偿金额尚需交易各方事先认定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进行确认,目前芬兰欧普菲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
四、风险提示
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尚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确认中,若经确认商誉减值金额超出公司估计范围导致公司业绩变动超出本次公告预计范围,公司将及时进行更正公告。本公告已考虑商誉减值可能产生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已就上述预测内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但因需要等待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因此目前尚不能明确2018年年报的最终结果。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