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 2023-02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3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和股东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技术开发公司”)计划自公司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
之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以公司特别分红所得部分现金红
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茅台集团公司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4.86 亿元,不高于 29.72 亿元;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0.61亿元,不高于 1.22 亿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根据茅台集团公司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相关通
知,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茅台集团公司增
持了 919,621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32%,增持金额为 16.76 亿
元。茅台技术开发公司增持了37,6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增持金额为 0.69 亿元。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接到茅台集团公司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关于增
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增持主体茅台集团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是公司股东,同时是茅台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增持前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茅台集团公司持有 678,291,955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3.9956%;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持有 27,812,088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40%。
二、增持主体提出的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30),茅台集团公司和茅台技术开发公司计划自公司
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之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以公司特
别分红所得部分现金红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茅台集团公司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4.86 亿元,不高于 29.72 亿元;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0.61 亿元,不高于 1.22 亿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茅台集团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919,62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2%,增持金额为 16.76 亿元。茅台技术开发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37,6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增持金额为 0.69 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茅台集团公司持有 679,211,576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0688%;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持有27,849,68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70%。
四、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上市公司就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