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中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赖小平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