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重 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
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重整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8)。
2021 年 3 月 15 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航资
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管”)的重整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海南高院主持召开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
接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
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6:00。
一、表决结果
2021 年 10 月 23 日,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 10 月 23 日 15 时,海南高院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债
务人代表及联合工作组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表决情况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相关公告请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 http://pccz.court.gov.cn)。
二、风险提示
1. 基础控股、海航实业、海航资管、海航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其重整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截至本公告日,基础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49,297,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56%,海航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812,1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海航资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30,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基础控股、海航实业、海航资管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3.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基础设施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