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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黑牡丹: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2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联营企业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绍兴港兴”);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0%;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同时,绍兴港兴其余股东将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黑牡丹置业”)已向绍兴港兴提供 0.00 万元借款,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60 万元;公司除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3,164.55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 12 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借款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
次对外提供借款的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供借款的事项概述

    (一)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联营企业绍兴港兴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按其 30%的持股比例向绍兴港兴提供为期不超过 24 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绍兴港兴公司房地产项目后续支出,借款年利率为 0%。同时,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苏港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港豪”)和上海美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弘”)将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绍兴港兴提供0.00 万元借款,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绍兴港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60 万元;公司除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 43,164.55 万元借款外(已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过去 12
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财务总监恽伶俐女士兼任绍兴港兴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三款的规定,绍兴港兴为公司关联方。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港兴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D68699D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 568 号颖泰大厦 6 楼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滨江新天地 A 座 4 楼 416 室

    法定代表人:胡国俭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持股 30.00%,江苏港豪持股 51.00%,
上海美弘持股 1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绍兴港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5,185.48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2,422.74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2,762.74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人民币432.1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4.29万元,资产负债率81.81%。(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绍兴港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5,270.56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12,551.42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2,719.14 万元;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60万元,资产负债率82.19%。(未经审计)

    绍兴港兴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绍兴港兴目前存在未决诉讼,涉及标的额为 1,740.6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黑牡丹置业未向绍兴港兴提供借款,不存在到期
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黑牡丹置业目前尚未就对外提供借款事项签订借款协议,为保证上述对外借款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200.00 万元、以借款利率 0%、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按所持绍兴港兴 30%股权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
有利于绍兴港兴项目经营和发展,不会影响黑牡丹置业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且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苏港豪和上海美弘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绍兴港兴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密切关注绍兴港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按所持绍兴港兴 30%股权比例
向其提供的借款,有利于绍兴港兴项目经营和发展;且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苏港豪和上海美弘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资助对象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按所持绍兴港兴 30%股权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有利于绍兴港兴项目经营和发展,且绍兴港兴其余股东江
苏港豪和上海美弘以同等条件按各自所持绍兴港兴的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公司与绍兴港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47,457.1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6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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