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核实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850 人调整为1,799 人,授予数量仍为 5,650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850 名调整为 1,799 名,授予数量仍
为 5,650 万股。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10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1,7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1.74 元。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