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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6 沪市 精工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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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09-28

精工钢构:精工钢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BUILDING (GROUP) CO.,LTD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 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记票人员;
四、议题审议:

  1、审议《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现场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
金额不超过 11,900 万元(其中续保 7,838 万元),担保期限 3 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
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99.34%的股权。浙江精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5.60 亿元,净资产 26.14 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01.35 亿元,净资产 26.83 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4、担保内容:浙江精工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6、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7、担保金额:11,900 万元。

  8、其他: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24,782 万元人
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 4,062 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 11,900 万元,其中续保 7,838 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 228,844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68%。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 40,000 万元(其中续保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 3 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0,797.647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 99.34%的股权。浙江精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
资产 105.60 亿元,净资产 26.14 亿元(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
资产 105.03 亿元,净资产 27.21 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内容:浙江精工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工程类保函等。

  5、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6、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7、担保金额:40,000 万元。


  8、其他:担保范围为在担保期限内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等,具体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所控制企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43,727.57 万
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 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 15,000 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 40,000 万元,其中续保 25,000 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 258,727.57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2.4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所控制企

      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拟被担保企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内容        备注

号  业                      (万元)

1  安徽精工钢 徽商银行股 10,000    自股东大 流动资金贷款、银 最高额担保为续
    结构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会通过之 行承兑汇票、信用 保;包括但不限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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