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3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6 日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数量:92.1465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人数:7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黄金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金
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8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 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中金黄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6.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
7.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4 月 29 日。
(二)授予数量:92.1465 万份。
(三)授予人数:7 人。
(四)行权价格:9.3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算的 6 年。
预留期权等待期为预留期权授权日到预留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预留期权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1/3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1/3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1/3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按照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满足以下规定:
激励对象在三个行权期内每次可申请行权的上限分别为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1/3、1/3、1/3,实际可行权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个人年终绩效成绩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行权比例 1.0 1.0 0.9 0
个人年终绩效成绩评价标准详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4、公司业绩达到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行权期间,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a.2020 年度公司 ROE 不低于 2.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一个行权期 b.2020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相对于2018年度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c.2020 年度公司Δ EVA>0。
a.2021 年度公司 ROE 不低于 2.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二个行权期 b.2021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相对于2018年度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c.2021 年度公司Δ EVA>0。
a.2022 年度公司 ROE 不低于 2.3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三个行权期 b.2022年度公司营业利润相对于2018年度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c.2022 年度公司Δ EVA>0。
其中: ROE=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本期营业利润-N 年前基期营业利润)/N 年前基期营业利润的绝对值+1)^(1/N)-1)*100%;EVA=税后营业净利润-资本总成本。
三、股票期权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股票期权名称:中金黄金期权
2. 股票期权代码(三期):0000000477、0000000478、0000000479
3.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
4.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92.1465 万份
5.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7 人
6.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预留 获授额度占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期权总量的百分 股本的百分比
比
1 石玉君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 21.70% 0.01%
2 康春德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 21.70% 0.01%
3 李越胜 下属企业副职 10.4293 11.32% 0.00%
4 牛艳萍 骨干技术人员 10.4293 11.32% 0.00%
5 贾 文 下属企业副职 10.4293 11.32% 0.00%
6 王景军 下属企业副职 10.4293 11.32% 0.00%
7 赵春波 骨干技术人员 10.4293 11.32% 0.00%
总计 92.1465 100.00% 0.03%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2.1465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完全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金黄金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整合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