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16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 年 4 月 1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327.5568 万份
根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或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4 月 1 日为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2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27.5568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金
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8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
5.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中金黄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7.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授予条件,并同意授予 2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27.5568 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按照考核办法,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2018 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成绩均为合格(C 级)以上(含)。
4.公司业绩达到考核要求,即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①2018 年公司 ROE 为 1.47%,不低于 1.4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
即-6.88%;
②2018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为 4.63%,不低于 4.50%,且不低于对
标企业 50 分位,即-2.60%;
③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98.75,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即 37.73。
其中: ROE=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本期营业总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总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总收入的绝对值*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的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 2020 年 4 月 1 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期权 3,327.5568 万份。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人数 245 人。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37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算的 6 年。
等待期为授权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
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60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预留期权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期授予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获授额度占首
获授额度(万 获授额度占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授予总量的
份) 股本的百分比
百分比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1 李跃清 36 1.08% 0.01%
会秘书
2 梁中扬 副总经理 36 1.08% 0.01%
3 高世贤 副总经理 36 1.08% 0.01%
4 高延龙 副总经理 36 1.08% 0.01%
5 李宏斌 总会计师 36 1.08% 0.01%
6 王瑞祥 副总经理 36 1.08% 0.01%
7 屈伟华 副总经理 36 1.08% 0.01%
小计 252 7.57% 0.07%
部门/下属公司正职/副职、核心技术人员、
骨干技术人员小计 3,075.5568 92.43% 0.89%
首期激励对象小计 3,327.5568 100.00% 0.96%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