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4-038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苏亚金诚已连续超
过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
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已明
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 年度末,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2023 年度,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2023 年度,毕马威华振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松,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松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199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玉红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8.00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基本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8.0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已连续超过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相关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不超过 8 年。鉴于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工作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评定毕马威华振为第一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苏亚金诚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