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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 沪市 双良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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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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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15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6,830.75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交货完毕。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净利
  润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
      项目进展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换热器设备原材料成本占比较
      高,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面临钢材、铜等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
      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本合同按照“预
      付款-发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均较长,
      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违约风险: 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卖方”)于 2021 年 3 月 4 日
披露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并已取得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于3月12日与招标人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简称“买方”)签订了《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工业买卖合同(设备通用)》,合同标的为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一期4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工艺流程中应用的尾气/氢气热交换器、尾气冷凝器、再沸器、氯硅烷深冷器、后冷器、预热器等换热器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30.75万元。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总投资约40亿元,主要从事高纯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预计2021年底建成投产。项目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大型节能型设备、热能梯级利用、氯氢元素闭路循环、超低排放等领先技术,实现“低耗、高质”目标,满足P型和N型单晶质量需求,部分达到电子级半导体硅材料质量标准。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4MA6PEG4C47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

  法定代表人:杜炳胜

  注册资本:16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电子级多晶硅;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附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6,830.75 万元


  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叁拾万柒仟伍佰元整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3、交货期限: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交货完毕。

  4、履约地点:买方工厂,买方有权提前通知卖方调整交货时间及地点,经双方确认后由此发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5、保证期限:标的物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投运之日起12个月或标的物到达买方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

  1)、卖方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买方有已支付款项,卖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述义务或约定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金均可累计适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补足。卖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及赔偿,买方均有权在货款内直接扣除。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830.75万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不高。
  2、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项目进展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换热器设备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面临钢材、铜等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
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较长,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3、 违约风险: 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工业买卖合同(设备通用)》。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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