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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 沪市 双良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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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2020/12/08)

公告日期:2020-12-08

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2020/12/08)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0-04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1,666.7 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节能节水系统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若本合同顺利实施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并已取得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与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日签订了《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老厂区制冷站设备采购及
安装合同》,乙方为甲方的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老厂区制冷站提供设备采购及安装的“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双效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开式和闭式冷却塔若干、配套一体化输配系统、能源站机房、能源站控制系统等其他配套设备和以上所有设备的安装;换热器及高位水箱的液位探测器的供货及安装、数据接入能源站控制系统,数据处理、能源站两年的运行维护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666.7万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启动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项目建设,共分两期建设(一期中华片区,二期老厂区),该项目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规划”中强化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老厂区制冷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是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二期项目。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1430580XT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法定代表人:高卫东

  注册资本:125619.7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茅台酒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饮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防伪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酒店经营管理、住宿、餐饮、娱乐、洗浴及停车场管理服务。)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11,666.7 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陆佰陆拾陆万柒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主要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主要设备价款金额的 40%。

  安装调试完毕,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95%;余下 5%作为质保金,质保二年后,支付质保金的 60%(不计利息),余下部分在质保期四年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3、履约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酒厂老厂区

  4、保证期限:本工程质保期四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能源站未按期交付的,按每个能源站人民币15万元/天进行罚款,该项罚款累计,罚款在结算工程款项时扣除。
  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逾期付款的部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以合同签订时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标准,且在15日内无法更换的(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按照不合格产品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期更换合格产品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如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赶至甲方现场,甲方无法自行维修且聘请第三方也无法在12小时内修缮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期进行修缮或者更换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争议解决: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签署标志着公司的节能节水整体解决方案得到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可,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在白酒行业和节能节水领域的市场拓展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的智慧运维系统也有助于酿酒企业实现数字化升级。

  2、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666.7万元,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茅台酒制酒车间冷却水循环利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老厂区制冷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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