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8-2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2018年 5月8日
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数量:1,5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分别
召开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六届十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双良节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
规定,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8
日,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1,5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2.03元/股。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的种类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形式,标的股票为双良节能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双良节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3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
公司(含子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89人,包括: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7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2,049.58万股的1.05%。其中,首次授予1,540万股,
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0.59%,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0.95%;预留16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41%,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
(四)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
股票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40%
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30%
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30%
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18年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40%
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30%
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 30%
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19年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五)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在2018年-2020年,
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净利润相不低于3.7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双良节能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
预留部分若在2018年内被授予,考核年度和考核指标按照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执行;预留部分若在2019年内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3.7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双良节能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得分确定考评级次,原则上绩效评价格次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激励对象。
绩效评价得分 X≥85分 75分≤X<85分 60分≤X<75分 X<60分
考核格次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格次为良好、合格的,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解锁的额度,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个人考核格次为不合格的,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相应的解锁额度,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4月1日召开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4月1日召开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双
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方案激励对象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