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25%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鉴于本次收购
股权的评估报告还未出具,尚无法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视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23,197.6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