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EPC工
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人民币 374,187,037.00 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四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520 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
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
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2021 年8 月18 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中标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近日,市政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与无锡排水管理处签署了《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为 374,187,037.00 元,总工期为 520 日历天。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合同双方:
发包人:无锡排水管理处
承包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无锡市政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锡行审投许【2020】156 号
4、工程内容及规模:太湖新城部分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城北及芦村厂片区零星管网修复;10处管网节点改造;5处污水主通道过河管复管;三厂互联互通管网及城北二厂管网优化工程;5处排水管理区监控管理井;35座市属泵站改造及89座区属泵站改造;太湖新城污水管网修复8个管理区内市区两级监控;33座主力泵站标准化改造。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设计(含详勘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项目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新建项目)、竣工图编制等;(2)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3)项目新建、修复管网、泵站改造、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恢复、景观绿化等);(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技术服务: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排水管理处
2、法定代表人:华铮
3、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全额拨款)
4、登记管理机关:无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5、开办资金:793万
6、注册地址:无锡市清扬路168号
7、经营范围:具体行使全市排水专业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排水行业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制定 编制城市排水规划 指导规划执行 重大排水(污水)设施建设的方案论证 排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排水行业数据统计 排水行业特许经营工作和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的招投标工作 排水接管方案审查和排水接管验收工作 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监管和排水户的监管 排水行政执法工作 排水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和考核 市区排水工作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的考核 负责城区公共污水管网(泵站)设施的新建 改建 扩建工作 负责城区公共污水管网(泵站)年度大中修 清通等计划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承担城区公共污水管网(泵站)应急抢修工作 承担排水达标区的管理 考评相关工作。
8、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与无锡排水管理处签署《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374,187,037.00 元。
(二)主要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12日
计划现场施工日期:2021年0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节点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所有泵站、管道修复、管网节点改造、监控管理井、区属所有泵站。
(三)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
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四)生效条件
四方签字并盖章。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开拓
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
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
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
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