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
股3股(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1,666,935,032.44 元。经董事会决议,2020 年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559,392,21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 195,787,273.85 元人民币,每 10 股派送
红股 3 股(含税),预计派送 167,817,663 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合计 295,000 股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号)、《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号)),假设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以完成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559,097,21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人名币(含税),共计 195,684,023.85
元,每 10 股派送红股 3 股(含税),计 167,729,163 股。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3 亿元,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实施现金分红 139,848,052.75 元,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 195,684,023.85元,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55.6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