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 2020-01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重或要者内重容大提遗示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事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888,862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392,211 股的 2.84%。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光股份、本公司、公 指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司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
划、本计划、本计划(草 指 2020
案) 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存在限制性条
件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激励对象 指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
干。
授予日 指 本计划核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
锁定期 指 止转让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之日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
解锁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锁定之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
《规范通知》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股权激励 指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
工作的通知》 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
府苏政复(2000)241 号文批复同意,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
蒋志坚,公司注册地在江苏无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68 号文核准,2003 年 7 月,本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股,2003 年 7 月 21 日,本公司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475”,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2005 年 7 月,本公司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股份,转增后股本
总额为 256,000,000 股。
2017 年 3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5 号《关于核准无锡
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国联环保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成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本公司向国联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3,403,598 股,每股面值 1 元,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84 元;同时,本公司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本 115,504,522.00 元予以注销,注销后股本总额为543,899,076 股。
2017 年 6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5 号《关于核准无
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93,135.00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84 元,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 559,392,211 股。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59,392,211.00 元 , 企 业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200720584462Q。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 级锅炉(参数不限)安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煤炭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公司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加 权 现金分
每股收 每股净 平 均 红占当
总资产 净资产 扣 非 前 扣 非 后 益(元/ 资 产 净 资 年可供
净利润 净利润 股) ( 元 / 产 收 分配利
股) 益率 润的比
例
2016
530,814.55 158,857.11 10,789.09 11,750.03 0.4214 6.21 7.22 0
年
2017
1,014,326.72 446,337.50 39,859.09 33,912.51 0.7225 7.98 9.04 30.88
年
2018
1,155,461.16 477,424.40 41,933.42 31,308.26 0.7496 8.53 9.04 30.68
年
(三)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蒋志坚 董事长
缪强 董事、总经理
汤兴良 董事
毛军华 董事、副总经理
赵长遂 独立董事
蔡建 独立董事
徐刚 独立董事
何方 监事会主席
宋政平 监事
徐立新 职工监事
李雄伟 副总经理
钟文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曹剑 副总经理
徐辉 副总经理
周建伟 财务负责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进一步做好股权激励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化程度。近年来,从中央到江苏省连续出台多项国企改革政策文件,鼓励和倡导国企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
2、稳定和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开展股票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向市场展示出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通过打造核心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而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3、激发活力,促使核心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