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60,583,9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5.8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5,265,173.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4,734,822.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6]230Z002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
1 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 146,369.08 109,473.48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下同。
(四)现金管理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事宜,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投资范围、安全性分析及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内容进行,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重大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