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城环境
股票代码:600461
收购人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
收购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洪城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洪城环境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收购人协议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收购前其直接和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已经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本次收购将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本次收购的收购人水业集团和出让人市政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市政公用集团,本次收购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本次收购中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五、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市政公用集团批准,水业集团与市政投资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4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0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6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7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5
收购人声明...... 37
财务顾问声明...... 38
律师声明...... 39
收购报告书附表...... 40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水业集团非公开协议受让市政投资持有的洪城环
境全部 3.61%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南昌市国资委 指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洪城环境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水业集团 指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公用集团 指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人、市政投资 指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水业集团与市政投资就本次收购签署的《南昌水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业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收购人名称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50 年 1 月 1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邵涛
注册资本 217,722,70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05593758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环
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
限于从事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和项目投资)(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
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50 年 1 月 1 日至 2050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名称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1289 号
邮政编码 330001
联系电话 0791-85234680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市政公用集团持有水业集团 100%的股份,为水业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南昌市政公用集
团有限公司
100%
南昌水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市政公用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 1399 号
法定代表人 邓建新
注册资本 3,270,687,618.53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4425365X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
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2 年 10 月 23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6178116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
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 109,007.40 南昌市 33.42%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
公司
2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 500.00 南昌市 56.07% 物业管理
司
3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 1,000.00 南昌市 51% 供应用仪器仪表销
科技有限公司 售、其他软件开发
4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 5,308.34 南昌市 100% 城市垃圾处理服务
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 农副产品销售,建
5 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南昌市 100% 筑材料销售,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6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 50.00 南昌市 100% 物业管理
业有限公司
7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 400,000.00 南昌市 100% 建设工程施工,建
司 设工程设计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下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