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2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092,217,277.88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45,620,231.42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627,905,367.1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62,790,536.71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 2022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565,114,830.42 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522,961,087.82 元,减去 2022 年已分配股利 519,656,347.7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68,419,570.48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0,112,0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 4.34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73,108,629.70 元,剩余 95,310,940.78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