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 2020-05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8,700 万元。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从实际情况出发,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变更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非
公开发行 152,559,726 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3,999,994.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27,592,669.17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6,407,325.19 元。2019 年 11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 6-0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计划投资 拟使用募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集资金金
额
供水项目 1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9,186.60 8,200.00
2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 15,213.12 13,300.00
厂)一期工程项目
3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12,835.98 8,600.00
4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9,609.29 8,700.00
5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3,931.67 3,500.00
污水处理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
项目 6 处理项目 3,792.31 3,300.00
7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 4,148.49 3,300.00
目
8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 2,999.27 2,600.00
造工程项目
9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12,192.07 11,100.00
偿还银行 10 偿还银行借款 26,800.00 26,800.00
借款
合计 100,708.80 89,400.00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 9,609.29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7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原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布局,公司拟将原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漳浦县前亭镇。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9,609.29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700.00 万元,预计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944.23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294.36 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 9.5 年。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原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项目招标人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原项目进行终止。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募投项目变更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万 拟使用募集
元) 资金(万元)
漳浦县前亭污水 福建省漳浦
原项目 处理厂及配套管 洪城水业环 漳浦县前亭镇 9,609.29 8,700.00
网工程项目 保有限公司
进贤县生活污水
处理厂第三期扩 洪城环保 进贤县 5,805.86 5,000.00
新项目 建工程项目
浮梁县污水处理 浮梁县现场中
厂扩容及提标改 洪城环保 心城区 5,119.72 3,700.00
造项目
(一)新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后的新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名帅
注册资本 109,043.90 万元
经营期限 2009-10-14 至 2039-10-13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18 号创业园创业
大厦 K216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6960521319
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
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
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
(二)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1、建设方式
项目总投资为 5,805.8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本项目由洪城环保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为进贤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北面的 25 亩地块(五七堤北侧)。
2、资金投向
根据《关于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项目
总投资为 5,805.86 万元,其中,土建 1,493.73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 3,119.51 万
元,其他费用 662.08 万元,预备费 422.02 万元,建设期利息 91.99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6.53 万元。
3、预计经济效益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达产后预计年排污收入估算值在正常年份为 781.1 万元,内部收益率(全部投资)为 6.53%,投资回收期为 12.23年。
本项目盈利前景可观,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投资价值。
4、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项目已取得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三)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1、建设方式
项目总投资为 5,119.7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70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
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由洪城环保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为江西省浮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场地内预留用地。
2、资金投向
根据《关于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项目总
投资为 5,119.7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465.26 万元,其他费用 410.66 万元,预备
费 243.80 万元。
3、经济效益
根据测算,项目建设期 1 年,达产后预计年排污收入估算值为 2,503.2 万元,
内部收益率为 10.8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11.73 年。
4、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项目已取得浮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安排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新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原项目所涉及的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警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恶化问题日趋严重。因此,各级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陆续出台多项环境治理政策,从长短期总体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定价机制等多个方面给予行业明确规范和指引,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引领行业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发展。
2018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2020 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具备
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2019 年 5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城
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指出主要目标为经过 3 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