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 2020-0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红谷
滩项目”)、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青山湖项目”)
投资金额: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投资为 74,922.95 万元,其中
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 项目总投资为 66,335.18 万元;青山湖污水
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投资117,938.60万元,其中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
项目总投资为 103,530.13 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红谷滩项目基本情况
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项目厂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 北部,瀛上河东侧,丰和北大道与皇姑南路交叉口西北侧,红谷滩污水处理厂北 侧的预留用地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1,0161m2,用地指标0.55m2/m3·d。新增征地约73.2亩(含绿地27.8亩)。本次扩建工程利用厂内北侧预留空地。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万m³/d,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级生化处理(AAO+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回转式过滤器)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丰收电排站排水渠。
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投资为74,922.95万元,其中南昌市红 谷滩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PPP项目总投资为66,335.18万元,由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社
会资本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解决,当项目公司不能及时完成融资时,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完成,以保证项目的及时建设完工和运营。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具有完全产权的项目资产(含相关权益)按项目合同要求无偿移交给政府。
2、青山湖项目基本情况
青山湖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昌市艾溪湖西北侧,高新区北沥村徐家东侧,总规划占地59hm2(约885亩),现状占地面积约28.7hm2。本次扩建工程利用厂内南侧空地。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扩建工程与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已建工程和提标改造工程独立建设,进水与已建工程分离。
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投资117,938.60万元,其中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为103,530.13万元,由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及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措,承担融资义务。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出资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具有完全产权的项目资产(含相关权益)按项目合同要求无偿移交给政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2020年1月22日,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2、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招标(采购)人及实施机构
南昌市水利局,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市政府大楼南七楼,负责人为胡崇敬。南昌市水利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代表政府出资方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8 日,住所为江西省南昌
市东湖区三经路北端西侧水天一色小区 5 栋 22 层,法定代表人为陈洪海,注册资本 154414 万元,经营范围:水利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经营;项目投资咨询策划及可行性研究;城市综合开发、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室内外装修;资产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贸易;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标社会资本方
(1)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住所为上海市
浦东新区周邓公路 5333 弄 4 号 1006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书文,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7 月 16 日,住所为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 1 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敏,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的红谷滩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红谷滩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0%,以现金形式出资。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公司 62
2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
3 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
4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二)拟设立的的青山湖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青山湖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总投资的20%,以现金形式出资。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公司 62
2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
3 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
4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四、PPP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红谷滩项目
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营,具体采用“BOT”的运行模式,即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方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内容。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资产和设施设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合同无偿移交南昌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22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3、回报方式
项目公司为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居民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污水处理项目属于收支两条线管理,有使用者付费来源(由政府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收益率、特许经营期项目边界条件,测算的使用者付费未能覆盖本项目总投资及获取投资收益,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二)青山湖项目
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营,具体采用“BOT”的运行模式,即南昌市水利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合同等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南昌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3、回报方式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投资、建设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及运营维护服务,由市财政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补偿其成本并获得收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红谷滩项目和青山湖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污水处理业务领域获得的新特许经营项目,将有助于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收入和盈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项目的顺利运营,将使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及技术人员资源优势,为本公司进一步开拓项目创造便利条件。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红谷滩项目和青山湖项目采用PPP合作方式,均面临政府付费能力、政策变更等风险。未来项目公司将努力与政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与可行性缺口补助,保证项目正常收益及运营。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