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2 号《关于核准通威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大成基金等 16 家机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13,692,5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0 元/股。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8,339.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3,985.05 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594,353.95 万元,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出具川华信验(2020)第 008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
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用等合计 186.38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94,167.57 万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募集资金新增发行的 213,692,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
(二)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列表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初累计使用 本年发生金额 期末累计使用
金额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98,339.00 598,339.00
减:保荐承销费用 3,985.05 3,985.05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594,353.95 594,353.95
减:其他发行费用 56.37 56.37
减:中介机构费 5.00 5.00
减:置换前期中介机构费、银行手续费 125.01 125.01
募集资金净额 594,167.57 594,167.57
减:置换前期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 8,638.67 8,638.67
智能工厂项目(眉山二期)投资款
减:置换前期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 7,257.24 7,257.24
智能互联工厂项目(金堂一期)投资款
减: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厂 0.00 102,877.29 102,877.29
项目(眉山二期)
减: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联 0.04 89,421.38 89,421.42
工厂项目(金堂一期)
减: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174,150.82 174,150.82
减:其他发行费用 16.75 16.75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45.67 28.10 773.7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04,866.46 212,579.14
其中: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00,000.00 -193,700.00 206,3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866.46 6,279.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铁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及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279.14 万元,具体存储
情况列表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铁道支行 51050188083600003592 2,622.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31020100101457094 2,068.9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11511330013000891935 1,587.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 22900101040046721 0.0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279.14
三、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5,895.92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
付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其他中介机构费用、银行手续费 125.01 万元,合计金额16,020.93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占拟投入募集资
投入金额 金比例(%)
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工 200,000.00 8,638.67 4.32
厂项目(眉山二期)
年产 7.5GW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互 220,000.00 7,257.24 3.30
联工厂项目(金堂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178,339.00
合计 598,339.00 15,895.92 2.66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川华信专
(2020)第 0942 号《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予以确认。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6,020.9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7,5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2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