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 *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第
(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其他条款。
公司于 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17年
度继续亏损。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 2017年5月26日起暂停上市。鉴于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2018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8-002号)。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继续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同时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努力保持员工队伍稳定,维持公司持续经营。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开源节流;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市场地位;公司继续加强与债权人的协商沟通工作,研究资产、债务重组,盘活资产,努力改善资产结构。通过内外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努力扭转公司经营状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