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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航运: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04-09-24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04-20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3日、6月17日公告了《中远航运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
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收购广州远洋运输公司40艘船舶及其相关负债之关联交易
议案》,所收购船舶经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
评估,评估总价为1,038,151,181.05元人民币,船舶相关负债为8,000万美元(折成
人民币662,136,000.00元),支付本次资产收购价款为376,015,181.05元人民币(
以上公告详见2004年3月23日、6月17日及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截止9月23日,上述40艘船舶中已有39艘完成了实体交接手续,并已在国家主
管机关办妥船舶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等变更手续,自接船后的船舶营运产生的
收益亦已归属我公司。船舶的收购价款和相关负债已按照《资产收购协议》的约
定全部支付、转移完毕。剩余一艘船舶“华山”轮预计2004年9月30日完成相关
交接手续。
    根据本公司和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广远公司”)所签订的收购协议
安排,广远公司和货主所签订的与上述船舶相关的运输协议,将由本公司负责继续
执行。其中广远公司于2004年6月已与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海
运代理合同》,现因发生本次船舶资产收购事项,经上述合同双方友好协商,哈尔
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该合同中原隶属于广远公司的权力和义务一并转
移至本公司。根据合同,预计该项目至少可产生6,240万人民币的运输收入。

    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广远公司“乐宜”等40艘多用途船和普通杂货船,目前本
公司控制和拥有的船舶达82艘,总载重吨124万吨。使公司的船型结构配置更加趋
于合理,同时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广远公司在市场、网络、人才、研发、技术等方
面资源全面整合,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综合揽货能力,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满足客户
全方位的运输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星河律师事
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收购的实施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中远航运本次重大资产收购
的主体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远航运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实施过
程中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正在航次中的“华山”号未办理
交接船手续外,中远航运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行为已经完成,有关产权的变更登记手
续真实、合法、有效,中远航运已合法拥有“大田”等三十九艘多用途船和普通
杂货船。
    备查文件:
    1、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资产收购协议
    3、40艘船舶所有权证书
    4、40艘船舶国籍证书
    5、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6、
广远公司和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海运代理合同》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