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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5 沪市 青松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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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5:*ST青松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0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盈利6,182万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出售子公司股权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25,210万元。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13,927万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的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2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927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执行情况做了专项说

明,说明如下: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我们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建化)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仅就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表明青松建化于2018年1月18日报送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所披露的导致青松建化 2017 年度将实现盈利的事项或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凿证据。随着审计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青松建化2017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54.52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5,343.31万元

     (二)每股收益:-0.42元。

     三、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水泥的售价和销量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上升和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和内部管理,水泥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8.80%的股权,获得投资收益25,210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12月28日收到部分卡子湾生产区搬迁补偿金28,000万元,因未能

确定搬迁补偿金总额和政府依规计提资金成本,故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收到的搬迁补偿金28,000万元未记入2017年损益。若在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日前,政府依规计提的扣除成本得到明确,将会对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当期损益做出调整。

     (二)公司已经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年计会计师就公司收到搬迁补偿金28,000万元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卡子湾生产区搬迁补偿金情况专项说明》。

     (三)因未能确定搬迁补偿金总额和政府依规计提资金成本,故不能确定上述补偿金对2017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数。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7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因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两年为

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1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若公司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

露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