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09-02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 年8 月28 日上午10:00 时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 人,到会董事9 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以传真
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为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000 万元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详细情况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田青
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条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配股的条件。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该议
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方案如下:
1、配售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 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4、配股比例
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前一交易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配2.5-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阿拉
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
份。
5、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如果前述20 个交易日存在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该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均以除权价计算。
(2)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①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④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6、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1)克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
电)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232 万元
(2)巴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
入额21,131 万元
(3)巴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372 万元
(4)和田20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3,737 万元
(5)库车12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2,875 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
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8、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共享。
本次配股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股份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五个项目:“克州2,500t/d 熟料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巴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和三个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
热发电项目。
1、克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
项目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一条2,500t/d 水泥熟料
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熟料75 万吨,年产水泥90 万吨,同时配
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预计总投资37,232 万元。该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改变目前公司在克州、喀什及附近地区没有水泥熟料生产能力
的格局,促进该地区水泥结构调整,优化公司的市场布局。
2、巴州2,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设一条2,500t/d 熟料水泥
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熟料75 万吨,年产水泥95 万吨,同时预
留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的建设场地,预计总投资32,510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投入21,131 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变目前公司在巴州及
附近地区没有水泥熟料生产能力的格局,促进该地区水泥工业结构调
整,是公司在南疆区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3、3 个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本项目为子公司的3 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3 套纯低温余热电站,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窑头、窑尾各设置一套窑头余热
锅炉和窑尾余热锅炉,以便回收水泥烧成系统中的余热,产生的蒸汽
供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满足各水泥生产线部分用电的需要,以降
低生产成本,节约能耗。项目预计总投资10,261 万元。三组低温余热
发电站总装机容量12MW,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社会环境
效益显著。
六、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并实施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
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选择、具体
申购办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有关事宜;
2、配股方案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照新
的政策规定,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合同和文件;
4、授权董事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等事宜;
5、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
原股东认购股份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照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7、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有效。
七、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
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1,332 万元,该
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
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和田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737 万元,该议
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司配
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875 万元,该议
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 经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若公
司配股再融资成功,将对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
增资13,103.35 万元,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经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兵回
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与新
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
期三年,从2009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经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兵回
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青
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煤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期三
年,从2009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该议案将提交200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经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孔兵回
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青
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协议有效
期三年,从2009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向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