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07-03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青松建化")增发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3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3、本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7年11月6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青松建化股票收盘价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1亿元。发行结果将于2007年11月1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6、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申购中的一种方式(如果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与本次发行。
7、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500万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8、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9、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11月6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青松建化、发行人、公司 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经200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19次会议审议并经2007年6月1日召开的200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
增发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
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
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
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股权登记日 指2007年11月7日(T-1日)
申购日/T日 指2007年11月8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1亿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披露。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指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参与股票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的申购中的一种方式(如果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与本次发行。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7年11月6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青松建化股票收盘价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6、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股票停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午9:30-10:
T-2 2007年11月6日 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 30停牌,其后正
网上路演公告 常交易
T-1 2007年11月7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网下
机构投资者申购定金缴
T 2007年11月8日 款(截止到账时间为当 停牌一天
日下午17:00时);发
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
T+1 2007年11月9日 停牌一天
下申购定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
T+2 2007年11月12日 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 停牌一天
计算配售比例
公告配售结果;网上配
售股票发售;退还未获
配售机构投资者申购资
T+3 2007年11月13日 金;机构投资者缴纳网 停牌一天
下配售余款(到账截止
时间为T+3日下午17:
00时)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
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4 2007年11月14日 正常交易
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
定账户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9、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0、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时:
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 件 配售比例/中签率
申购数量下限为50万股,超过50
网下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