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10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三
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
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
低于 13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公司目前现金流状况和银行贷款情况,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的 12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余下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转
让开迈斯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董事长项兴初、董事戴茂方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开迈斯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江淮汽车 2021-102)。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
让控股子公司江福车体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福车体部分股权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103)。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