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8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永能”)转让其持有的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扬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拟向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能”)转让其持有的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扬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海润扬子在太仓拥有8.97MW太阳能金太阳示范项目并已并网发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永能持有海润扬子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海润扬子的股权。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省经济开发区汤联村南园路
4、法定代表人:冯国梁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对太阳能、风能电站项目的投资、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太阳能电力系统及配件、太阳能设备及组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及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运营管理(凭有效资质经营);建材、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文具用品的销售;计算机安装及维修服务。
7、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1日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冯国梁持股比例90%、江苏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标的基本情况
1、泰兴市海润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1)股东情况: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科技技术咨询;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3年3月22日
5)注册地点:泰兴虹桥工业园区六圩港大道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2014-12-31 2015-9-30
资产总额 72,084,679.03 66,808,054.86
负债总额 66,959,883.71 61,419,826.98
资产净额 5,124,795.32 5,388,227.88
2014年度 2015年1-9月
营业收入 180,345.44 2,792,947.70
净利润 -13,121,300.17 263,43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3,121,300.17 263,432.56
利润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11月底的净资产作为股权转让对价。该作价依据符合公司股权转让的市场准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股权出让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股权认购方:江苏永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4,20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办完工商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交易对价,三个月内支付剩余总价的50%,一年内付清尾款。
4、股权转让日期(变更登记日期):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各自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材料,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迟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义务。
五、股东权利义务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除甲方已披露且乙方已接受的债权债务外,
其他任何未披露或遗漏的债务、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享有收益分配权(分红权)、资产处分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切股东权利。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项目公司理财,以及项目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