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27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出售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简称
“桓仁公司”)80%的股权,其他 20%股权由辽宁东方水能利用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
2、根据相关规定,出售该项股权需要经国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依据,资产评估尚未完成,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
转让手续。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出售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桓仁公司 80%的股权。
根据相关规定,出售该项股权需要经国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
据,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2、公司董事会就本议案表决时,董事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也
同意此交易,认为:该交易安排公平、合理,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
机构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该交易也符
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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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80%股权,辽宁东方水能利用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占 2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经营火力发电;水力发电;供暖、
供热;粉煤灰、金属材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技术服务等。法定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泡子沿村;法定代表人:薛滨。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766.45 万元,净资产
3,409.30 万元,2010 年实现净利润 542.19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924 万元,净资产 2,086.79 万元,2011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1,322.43 万元(2011 年半年报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80%股权
交易方式:实际出售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
司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桓仁公司 80%股权的评估值为
基准,通过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2、定价原则
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
基准日,对桓仁公司 8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准,资产评估尚未完成,
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定价。
四、转让的目的
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电源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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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国运先生、张铁岩先生、张文品先生、李永建
先生认为:
本公司转让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持有的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80%的股权。根据相关规定,转让该项股权需经审计评估并在国资委
备案后,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该交易安排
公平、合理,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该交易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出售股权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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