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10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不存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主持人:副董事长薛滨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所持表决权
股份 102,873,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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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序号 内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1 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 1,377,800 100% 0 0% 0 0% 是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 关于转让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
102,800,031 99.93% 73,600 0.07% 0 0% 是
司 50%股权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购买白音华金山发电
有限公司 30%股权关联交易的 1,304,200 94.66% 73,600 5.34% 0 0% 是
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转让辽宁南票煤
电有限公司股权及收购白音华 1,304,200 94.66% 73,600 5.34% 0 0% 是
金山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丹东东方
新能源有限公司、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则有效表决权股
份 1,377,80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朱娜律师和王胜禹律师为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沈阳
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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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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