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7-02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
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2017-021号公告),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肖融、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卢义萍、新疆益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盛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登投资管理事务所(以下统称“股份发行对象”)合计持有的应补偿给我公司的55,412,686股股票。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股票的实施方案,我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上述股份
发行对象所持我公司55,412,686股股票,并于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注销完成
后,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88,314,013元减少至630,171,41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经法院裁定,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原名,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曾于2013年至2014年进行重整,重整申请受理日为2013年6月18日。重整申请受理时对贤成矿业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其债权之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经法院裁定的贤成矿业《重整计划》、(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0号《民事裁定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013年6月18日后新与我公司发生债权的债权人,可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自接到我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我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偿还债务。
我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7月7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7-024
2. 联系方式
青海省 西宁市 城东区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810007)
3.联系人:陈定 付晓鹏
4.电话/传真:0971-8816171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工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