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9,117,711.0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438,504,588.29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57,166,4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716,64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65.41%。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
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强化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