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1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未获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805号),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本次重组能使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至瓶级聚酯切片和PTA的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由于本次重组能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拓展至瓶级聚酯切片和PTA的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本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同相关中介机构,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申报、核准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5月11日